第689章 韦德自传 上(求订阅!)(1 / 2)

超级复制者 七乐 1282 字 9天前

第372章韦德自传上(求订阅!)

我叫死侍,我是一个好人!

没错,我就是一个好人,你不信?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

虽然我有的时候喜欢杀个人,爆个头,杀人的时候喜欢先捅几十刀然后再杀,杀死了之后还喜欢对着尸体玩各种羞耻y,但我真的是一个好人!

不信?你看我一脸真诚的脸

o(n_n)o~~

其实说真的,我也不是很喜欢杀人的,但没办法,这都是被逼的。╮(╯_╰)╭

我这个胆子比较小,这大概和我小的时候的某些特殊的不幸经历有关系。

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我长得比较可爱,天天有不怀好意的金鱼佬围着我转悠。

一开始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真的以为那些叔叔只是看我长得可爱,所以才送我棒棒糖吃,但后来我发现,原来其他小朋友吃棒棒糖的时候,都是含在嘴里“嘎吱嘎吱”的咬,而不是用小舌头一下一下的舔。

当时,只有七八岁的我还是懵懵懂的时候,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但经受不住糖果的诱惑,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

没办法,那些该死的怪蜀黍说了,必须要用舌头舔,要不然就不给我棒棒糖吃。

对此我只想说,真是一群邪恶的咸湿佬!

但现在偶尔自己想想曾经的那段记忆,那些混蛋看我自己的眼神,说真的,恶心的我都想吐了。

但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可爱,当初只有七八岁的我,就已经展现出我独特的资质,身轻体柔,天真可爱,一副萌萌哒的小可爱模样,偶尔回忆起我自己小时候的女装照,说真的,我自己都忍不住想要有来一发的冲动。

没错,就是你们,想歪了是吧?我说的是用手枪来一发!想歪了的,自觉留下地址,说不定哪天我就给你送一发子弹!

至于女装照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那些邪恶的咸湿佬送给我的,我小的时候可是很穷的,能维持温饱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经受不住棒棒糖的诱惑?

至于女装?说起来都是泪啊!当时天真的我还很奇怪的问那些混蛋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小裙子,那些混蛋居然告诉我粉红裙子和我很配,最过分的是,天真的我还真的信了!

好吧,你没看错,我真的信了!

这种女装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岁前的那个夜晚,此前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很困惑,我到底是蓝孩子还是女孩子?事实上直到后来,接触的人多了,我才明白我自己的真实性别。

我十岁前的那一个夜晚,那天是我的生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我这些年唯一的一个在星期五晚上过的生日。

那天,我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腿上套着暖白色的长腿袜,头上戴着十分可爱的蓝色蝴蝶结,对了,我的皮肤很白,就算是后来我一直努力晒黑,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十分的白嫩,比女孩子还要白嫩。

走在破旧的,遍地都是垃圾和污水的巷道里,为了避免脏水弄脏我的粉红色水晶鞋,我可是废了好大的力气,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去。

穿过这条巷道,在一处距离废品站不远的一处地下室,就是我的家了。

对了,我是加拿大人,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混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所以我寄宿在我一个远方的叔叔家。

我的这个远方的叔叔脾气很不好,酗酒不说还抽大麻,长得凶神恶煞,脸上在靠近眼角的地方有一道如蜈蚣一样的刀疤,身高一米九以上,一身结实的肌肉,仿佛能将自己瘦弱的身体装进胸膛里一样,小的时候我特别的怕这个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