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卖出股份与稀释股份(2 / 2)

信仰封神 水之大帝 1182 字 16天前

如此一来,只需要这样,我们手里的人道至高神器权限代表的力量不减少,但是新增的人道气运却不在按照我们手里的权限同比增加。”

苏舒虽然没有说的太过明白,但是场中众神都能够轻易理解。

打个比方,如果说之前,年小白等人掌握的人道至高神器权限,就是公司干股,公司利润,也就是新增的气运就作为分红,分发给了股东。

如此一来,众神手里的百分之三权限代表的力量就越来越强大了,如果采取年小白说的办法,那就等于是让每个股东都无偿赠送一部分股份出去,直接损失战力。

但若是换一种办法,把人道至高神器新收入的人道气运作为公司储备资金,用来奖励给那些业绩突出的员工,让他们也可以拥有股份,也即是封神的资格,成为股东一员。

如此一来,就解决了让众神忽然之间力量大幅度降低的问题,虽然这么做了,众神掌握的人道至高神器就在不断稀释,但是也好过直接下手割肉。

有了这个过渡期,众神就容易接受多了,而且以后众神的神格晋升,也是可以重新拥有更多的股份的。

“在苏舒的提议基础上,我们可以借此机会,把人道至高神器权限划分,让后面的封神作者权限降低,这样也可以以绝对武力,一直维持我们的崇高地位。”季东天道。

他的这个提议很不错,既能够让众神保持现在的优势地位,又不会导致以后得封神作者们因为没有神位,而止步于lv4,可以说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在坐的众神虽然一向是以大局为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私心的,此时能够维持大局,又能给自己谋取一定的私利,那无论如何也是可以的。

于是,季东天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的封神作者同意,在经过商议后确定了最后的行动方案。

等百叶香等人晋升lv6以后,众神联手操控百分之六十三的人道至高神器权限,重新划定封神作者可以拥有的权限。

这样子对后来者明显不公平的规则,人道至高神器肯定是不会同意的,所以才需要百叶香等人晋级,众神掌握的人道至高神器权限过半以后,强制执行这个规则。

新的规则规定,从今以后,人道至高神器剩下的尚未被众神占据的气运,与新增加的人道气运一起分为三份,其中一份作为新神的权限,数量大约为人道至高神器没有进阶之前的百分之三,进阶之后的百分之一。

第二份,作为已经封神的作者们神格晋升后的新权限,以前都是整个人道至高神器的百分之三权限增加,而现在却是这第二份人道气运的百分之三权限增加。

至于第三份,则是作为公用部分,谁为人族作出了大贡献,这部分气运的权限就归谁,这部分由人道至高神器自己判断。

当这个规则制定完毕以后,那么现在的众神将会永远保持优势地位,不会被后来者挑战,而现在的十一位神灵,因为是既得利益者,可谓是天然的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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