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1 / 2)

六零嫁海归 浣若君 2752 字 12天前

徐俨和李薇当着博士一张冷脸,又是端螃蟹,又是端料汁儿的,厚着脸皮,大家一起,就围坐到餐桌上了。

而且她俩的手都比苏樱桃快得多,不一会儿,李薇已经又是咬又是吸的,把一只螃蟹给唆的干干净净的了。

珍妮是头一回吃螃蟹,学着李薇的样子把壳掰开,看李薇在吃,以为那些白白的腮是可以吃的,索性全剥下来,递给苏樱桃了:“婶婶,你也吃。”

“就说她是野驴吧,螃蟹都不会吃,居然给苏阿姨吃螃蟹的腮,咦,真脏!”宋清溪悄声的,就跟身边的张迈跃说了一句。

啪的一声,苏樱桃的巴掌就拍在桌子上了:“宋清溪,你刚才喊珍妮叫什么?”

“没什么啊阿姨,我什么都没喊。”宋清溪一脸无辜的说。

珍妮深吸了口气,说:“婶儿,她什么都没喊,你就别问啦。”

苏樱桃在孕期,要生小宝宝,珍妮很开心,别的事情她都不介意,她只知道她又要多一个弟弟了,而且是比汤姆更听话更可爱的那种。

苏樱桃轻轻拍了一下珍妮的手,示意她别说话,反而柔声问宋清溪:“你觉得珍妮还需要什么地方要改进的,我发现你最近跟迈跃关系挺好的,你们也不跟珍妮做朋友,说说呗。”

“她呀,皮肤太黑了,不够漂亮,阿姨你没发现吗,迈跃最近在我的影响下,慢慢也变漂亮了。”宋清溪兴致勃勃的说:“谁不喜欢跟漂亮的女孩子玩。”

“不对,你是嫉妒她乒乓打的好,你还嫉妒她学习好,接待希哈努克上了报纸,你就是个红眼病。”苏樱桃一本正经,跟孩子吵起架来了。

“她乒乓好,又没参加比赛拿过冠军,我有什么好嫉妒的。她是科科第一,但秦工才是多大点地方,在这儿拿第一有什么可炫耀的,有本事考全省第一啊。”宋清溪梗起脖子说。

苏樱桃剥开了一只螃蟹,慢斯条理的说:“所以我也觉得奇怪,要不就是你眼红珍妮有汤姆那么可爱一个弟弟,而你自己没有?”

宋清溪嘟起了嘴巴,脸慢慢的红了,显然,这几样都是她所嫉妒珍妮的,全给苏樱桃说中了。

“樱桃,女孩子们之间相互笑话几句,多大点事情,你这是干嘛呀,别的孩子也都在笑话珍妮,你总不能把机械厂所有的孩子都骂一回吧?”李薇看女儿给苏樱桃说脸红了,眼看要哭,于是说。

苏樱桃冷笑了一下:“对啊,多大点事情,我也就笑话一下清溪是个红眼病,怎么,你心里不舒服了?”

“我不吃了,咱们走。”李薇拉起宋清溪说。

“别呀,明天我还会给幼儿园的孩子们给点糖,让他们一起喊宋清溪是红眼病的,你们就这么走了怎么行?”苏樱桃得理不饶人,又说。

女孩子之间的斗争,她能不懂吗?

宋清溪针对珍妮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长达半年之久了,虽然苏樱桃没有证据,但她可是在监狱里混过的大姐头。

宋清溪在她面前玩这种小心眼,她还嫩着呢。

徐俨了拍了张迈跃一把,说:“你和珍妮原来不一直都是特别好的朋友吗,干嘛给她起外号。”

“外号是宋清溪起的,又不是我。”张迈跃嘟了一下嘴巴说。

所以说珍妮的外号,果然是宋清溪起的。

那不,宋清溪到了隔壁,还在不停的哭着,哭了半天,大概李薇也是气急了,就骂了一句:“你可真是个红眼病,学不好就自己努力,你给人珍妮起外号干嘛?”

“我要转学,我要回秦城读书,我不想在这儿呆了。”宋清溪吼说。

李薇说:“当初想转到秦工的是你,现在要走的也是你,你怎么这么多事儿啊你。转,明年就转学,赶紧回秦城上学去。”

事实上,宋清溪的毛病,就是李薇惯出来的。

她家又是高干,小姑娘给人捧惯了,没人打击一下,真当自己要上天呢。

苏樱桃的话虽然难听,但孩子还小,有人说几句难听的,对她有好处,只是她目前还不知道而已。

徐俨听李薇跟宋清溪在吵架,指着张迈跃的鼻子说:“以后宋清溪走了,你也给我好好练球,你没发现吗,原来是你带着邓珍入的门,但现在你的水平跟邓珍已经没法比了?”

珍妮在乒乓上的水平,现在是打遍秦工无敌手,相比之下,跟宋清溪玩的好的张迈跃,已经完全不是她的对手了。

珍妮听这种话,向来是宠辱不惊的,看徐俨把蟹黄剥出来,给张迈跃喂着,也拿勺子挖出蟹黄来,全挖到了一个碗里,然后放进了厨房。

汤姆今天不在,苏樱桃估计,这些蟹黄,是珍妮给汤姆留的。

汤姆最近神出鬼没,今天尤其是,回来的特别晚,等回到家,已经夜里十点钟了。

虽然他一直像只野狗一样,总喜欢在外面晃荡,但今天也回来的太晚了一点吧。

这才十岁的孩子,就夜里十点才回家,不收拾一下怎么行。

当然,汤姆也知道,自己回家太晚了,肯定要挨收拾,进了门就举起了双手,得意洋洋的跟苏樱桃说:“婶婶,你先不要想着打我哟,我想告诉你一个特大消息,而且还是好消息。”

苏樱桃挺着肚子,一手插腰,因为今天贪多了螃蟹,还有点儿拉肚子,从厨房提出来了烧火棍子,就问汤姆:“说吧,什么特大好消息,要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看我怎么揍你。”

夜里十点啊,秦州可是有狼的,他也不怕给狼叼走。

“你还记得那小金吗,就是火车站偷你钱包的那个小贼,哼,公安不管他,他还以为没人管他了呢,我最近一直在跟踪他,然后我就发现,他可不止一个,他手下还有好几个孩子,不但在火车站当扒手,还经常剪了电线卖钱喔。”汤姆得意洋洋的给自己竖起了大拇指:“我偷钱夹,几十个公安抓我,他偷钱夹,剪电线,为什么就没人管,连公安都不抓他,凭什么啊,我明天一定要给他点教训。”

在火车站偷了苏樱桃钱包的那个孩子,姓金,叫金有,不过是秦州火车站一个小混混,才多大点年龄,怎么会去剪电线来卖?

这确实不是小孩子能干出来的事儿。

“你怎么给他教训呢,说出来,我给你出出主意。”苏樱桃于是说。

汤姆又给自己竖了一下大拇指:“反正我有自己的办法,你就别管啦。”

苏樱桃突然想起来,在自己梦里,汤姆在被人打了之后,曾经因为极度仇恨社会,还曾在秦工纵过几回火,有一回纵火还险些烧死过人呢。

这孩子吧,虽然个头还很矮,但毕竟已经是十岁的孩子了,向来是个爱憎分明的性子,爱就是爱,恨就是恨,这回,他是盯上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小金有了,别再跟梦里似的,纵火吧。

在她梦里,他因为纵火,给邓昆仑发现之后,狠狠打了一顿,然后,小家伙就跟邓昆仑彻底决裂了,并且离开秦州的时候还宣扬说,自己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邓昆仑,因为他粘粘糊糊,爱不爱,恨不敢恨,跟这个国家所有的人一样,全都没救了。

像金有那种八九岁的小孩儿,现在社会的福利体系还不完整,秦州既没有少管所,也没有福利院,就只能在火车站当扒手,在街上小偷小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