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辈子都没这么时髦过,得意地抬起下巴,“身上穿的叫羽绒服,衣服里填的鸭绒,可暖和了!这裤子,叫喇叭裤,特别厚实。眼镜叫蛤蟆镜,都是港市那边最流行的款式呢。建林给咱们带回来的,说城里人都这样打扮,你不这样穿都不好意思出门,会说你老土!”
“乖乖,填鸭绒的衣服?鸭绒还能用来做衣服,真是长见识了!还有这眼镜,真有型!”那人竖起个大拇指,一脸的羡慕,“沈伯,你这么一打扮,感觉年轻了二十岁!”
“哈哈哈……你小子真会说话!”沈老头被夸得很高兴,再一次觉得,这城里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其他村民一听这是港市那边流行的衣服,也都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港市他们听说过啊,那是个大城市,那儿的人老有钱了,比他们有钱不知道多少倍,衣服也不知道好看多少倍。
他们穿了一辈子的粗布衣服,穿烂也舍不得扔,打些补丁继续穿,就没见过这么时髦的。还羽绒服……看着就暖和,改天问问家里在外面打工的年轻人多少钱,要是便宜就带几件回来。
几个孩子也都穿着羽绒服,看着就轻便,不像村里别的孩子穿着厚厚的棉衣和毛衣,圆得跟个球一样,想伸长胳膊都难。
四个小子的羽绒服是黑色白色和深蓝的,只有福宝的是粉色的,看着就可爱。一早的时候沈老太太怕她冻着,给她戴了个新织好的红色小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