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2 / 2)

大可爱 何书 2720 字 5天前

“好,我去,商量好地址和时间,告我一声,我准时到。”虽然散伙饭差不多得6月初才开始。

“新室友也在,你不介意吧?”胡雨当然知道沈嘉不会介意这种事情,但提一句是他应尽的礼貌。

沈嘉笑着说:“这有什么好介意的,到时候见。”

“好的。”

沈帛忙完自己的事情,站起来活动了下身体,对坐在沙发上的沈嘉说:“你下午都去做什么了。”

沈嘉收起手机说:“运动了一会儿,然后去看了部电影,看完拿了两杯果汁,喏,桌子上那杯是给你带的,有你喜欢的葡萄。”

沈帛这才看到杯子,刚刚太忙,忙完已经忘了沈嘉给他带了喝得。

沈帛拿起来喝了一口说:“你最近在外面忙,就是忙着弄房子的事情,你准备领养他后,带着他在外面住?”

沈嘉立即说:“不想给叔叔阿姨还有大哥你们添麻烦,所以准备毕业后就和孩子住在外面。”

沈帛闻言一阵沉默。

等沈嘉也搬出去,家里岂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了。

兄弟俩晚上回去的路上没怎么说话,沈嘉心里想着末至,沈帛则一贯不是个话多的人。

同时,那位新入职的女员工下班后好奇心作祟,上网搜了搜总裁,连带着也搜到了萧庆和曾经和总裁是cp,不过对方翻车了,接着刷到了沈帛带着沈嘉去参加慈善晚宴的合照。

看完懵了两秒,哭戚戚地在闺蜜群里说:“原来那人不是什么和我一样新入职的实习生。”

“怎么了?”

“人家是总裁的弟弟!”

“害,就知道颜控党不可能那么轻易达成获得帅哥成就。”

“有钱又帅,我真的太羡慕了。”另外一个闺蜜唏嘘。

女员工又在网上看了一会儿,发现还有兄弟俩的cp粉,一个画手大大,不过只是喜欢画一画兄弟俩的画像,没有什么出格的内容,看完后,忍不住点了个关注,接着把漫画版的总裁与小哥哥的合照发到群里说:“我发现总裁和小哥哥好般配哦,完全就是漫画人物。”

“?俘获不了帅哥,现在开始给帅哥拉郎配了吗?”但不可否认,照片和漫画版的合照看起来,真的很般配。

“那又怎样,我百度了,兄弟俩的父母是好友,所以只是世交之子,不是亲兄弟,我超级可好吗?”

“?”

“不愧是你。”

第56章 056

为了获得大哥的支持, 沈嘉这几天连学校都不去了,乖乖在家陪着大哥,偶尔也陪他去公司, 端茶送水,递文件,记个新行程什么的,像个小助理。

周六的时候,沈帛休息,沈嘉和大洋彼岸的沈卿视频结束后, 悠悠达达的穿着居家服晃荡到院子里,沈帛坐在院中大树下的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本闲书,似乎是某个作家的传记, 沈嘉知道这个作家,觉得对方虽然蛮有名气, 但写的内容他并不感兴趣,不知道大哥为什么忽然看起她的传记了。

沈嘉来到院子里后,一屁股坐到沈帛旁边的那张摇椅上,笑眯眯地说:“大哥,自从小哥进了沈氏后,好像你出差的次数都变少了。”

沈帛难得戴一副眼镜,闻言合起书放到一边,把眼镜也摘下来放到桌子上,闭上眼睛悠闲地说:“要磨练他,就得单独多派他出去看看,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最起码经历过。”仿佛一次失败损失十几个亿都是小事, 最重要的是让小哥迅速成长。

和沈氏比起来,沈嘉瞬间觉得自己的小公司连小打小闹都称不上,只能说是在过家家,毕竟现金流还不到两个亿,不能比,不能比。

坐了一会儿,沈帛接到个电话,需要去书房处理事情,起身离开了。

沈嘉独自坐在摇椅上,闲得无聊,把桌子上那本刚刚沈帛看的书拿过来,随意翻开。

书的扉页上有作家的个人简历,看了简历沈嘉才知道,原来这个作者曾经是个单亲妈妈,也是刚大学毕业就收养了个小孩,小孩是聋哑人,当时她知道了小孩无人收养后,虽然是单身但毅然决然选择领养,父母得知也是非常反对,但拗不过她,最终妥协,还好她大学期间一直有写文,成绩斐然,稿费不少,经济独立决定她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人生,可以把自己还有孩子照顾的很好,如今她已经快五十岁,三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现在的爱人,两人结婚后没有要自己的孩子,只有领养的这么一个小女孩,一直到现在,传记就是将她从一个刚毕业的应届生,领养女孩后的半生经历记录下来,非常精彩,沈嘉津津有味地看了两百页,还有生活碎片般的照片作插图,竟然第一次感觉到了这个女作家的文笔魅力,同时也觉得文中那个聋哑女孩非常幸运,能够遇到这样的母亲和父亲,至真至纯的一对夫妻,看到最后沈嘉都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还好他闭上眼睛缓了缓,泪意悄悄褪去了。

看完这本图文兼备的传记后,更加坚定了沈嘉要收养末至的决心,他其实早就想好了,就算毕业后,家人还是不接受,他依然会把末至接回来。

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的软化家人的态度,不想他们因为这件事觉得他太任性,从而让他们生气伤心,对他失望。

虽然他就是很任性。

沈嘉发现,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总是很任性。

原来本性如此难改。

6月初的时候,沈嘉参加完班级散伙饭,两天后如约参加宿舍散伙饭。

因为临时有事,这次是所有人都在等他,傅和平是最早出现在烤肉店的。

胡雨说上次聚餐就是烤肉,这次是最后一次了,来一波回忆杀,继续吃烤肉吧。

胡雨和刘一凡还有新室友一起过来的,过来的时候,傅和平已经坐在位置上了,他的衣着和当初开学穿的差不多,白衬衫,黑色的裤子,搭配一双普通的休闲鞋,头发来之前像是刚洗过,清清爽爽,这四年的大学生活让他仿佛脱胎换骨,个子高了不说,骨架也更宽阔,有了少年介于青年的那种味道,之前因为眼神常常迷茫,或者说发呆,让人没察觉太多其他,如今他神情变得沉稳,便越发突显他的奇特气质,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其实是因为那双眼睛有了阅历的沉淀,显得和同龄人略有不同。

胡雨坐下来后一巴掌拍在傅和平的肩膀上说:“今天来吃烤肉,你穿白衬衫干嘛,小心弄脏衣服。”

刘一凡说:“弄脏了也能洗干净,怕什么,全能洗衣服拯救所有油腻污渍。”广告词顺口就来。

新室友是个眼镜仔,附和道:“就是,什么颜色的都给你洗得干干净净的。”

胡雨说:“那回去的路上,白衣服弄脏了也不好看嘛,你看我都穿得暗色调的,耐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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