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上京读书,卖秘方(1 / 2)

药田种良缘 叶染衣 6061 字 11天前

丁文志再回来,已经是秀才老爷的身份了。

从村口到他们家,一路上都有村民站在外头围观,甚至有好几个,直接跟着他去往老宅。

丁里正两口子等在门口,望着儿子一步步走过来。

丁里正喉咙艰涩,有些说不出话。

胡氏却是直接哭出声,眼泪汪汪地上前,看了丁文志许久才哭着道:“文志,我的儿,娘可算是把你盼回来了。”

丁文志本来不伤感的,被二老的情绪一感染,慢慢地红了眼圈,当着村民们的面给爹娘跪下叩了三个响头,这才站起身道:“爹,娘,儿子回来了。”

丁里正把一早准备好的鞭炮拿出来,掏出火折子点燃,噼里啪啦放了之后才走到丁文志跟前,手掌在他肩头重重拍了两下,“回来就好,进屋吧!”

丁文志颔首,跟着丁里正去了堂屋。

胡氏抹了泪水,对着围观的村民道:“大伙儿都散了吧,明天我们家办几桌请大伙儿来吃饭。”

村民们纷纷上前道:“恭喜恭喜啊,文志可真是个上进的好孩子,三年前考中童生,如今直接考中秀才,还是案首,你们丁家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好听的话谁都爱,胡氏也不例外,听着村民们你一言我一句地夸奖自家儿子,她心中就止不住地高兴,忙跑进去把家中的糖果瓜子拿出来一人给抓了一大把。

把所有村民都给打发走,胡氏才走进堂屋。

杜晓瑜他们几个赶过来的时候,老宅已经放完鞭炮了。

丁文章有些懊恼地说道:“文志这也回来得太突然了,来前还没个准信儿,新宅离这边又远,要不是听到了鞭炮声,咱们没准今天都不会知道那臭小子一声不吭地就回了家。”

杜晓瑜无奈地笑笑,“好啦大哥,二哥回来不是大喜事儿吗?你可快别怨念了,否则一会儿娘见了,指定又说道你。”

丁文章瘪了瘪嘴,闷了声。

几人很快走到天井里。

刚好胡氏出来倒水,见到他们,脸上当即露出笑容来,“瞧你们一个个喘的,怕是跑着过来的吧,快里面坐,我给你们倒杯水喝。”

杜晓瑜几人点点头,前前后后进了堂屋。

丁文志特地站起来打招呼,“大哥,阿福大哥,嫂嫂,小妹,你们快这边坐。”

杜晓瑜走近看了丁文志一眼,发现瘦了一圈,打趣道:“二哥可是在府城的时候挂念着家里人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否则怎么会瘦了这么多?”

丁文志好笑地顺着杜晓瑜的话往下说,“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去府城那么远的地方,不太适应,所以在那边的时候,时常会挂念家里。”

杜晓瑜也不客气,“二哥可还记得当初答应过我什么?”

“当然记得。”丁文志很认真地说道:“我欠小妹一个人情,说好了等院试回来给你带礼物的。”

丁文章不乐意了,假意生气道:“好啊,文志你个没良心的,去一趟府城光想着小妹了,我们几个的礼物呢?”

“自然都有的。”丁文志说着,从自己的书筐里拿出大小不一的几个盒子来,一人给他们递了一个。

都是自家人,没那么拘束,丁文章直接就打开了,见到是一对护膝,喜欢得不得了,当即眉开眼笑,“文志,你也太会买了,这玩意儿很合我心。”

丁文志道:“很早的时候就听大哥念叨了,一直记在心上,这次刚好在府城看到,就给买了回来。”

廉氏看了看那护膝的用料和做工,轻吸一口气,“小叔,这护膝应该不便宜吧?你干啥花这冤枉钱?”

丁文志解释道:“这次摘了案首,公家给了不少补贴,我没用多少,买点礼物不成问题。”

傅凉枭打开自己的盒子,发现是一把锋利的短刀。

丁文志略带歉意地说道:“我见阿福大哥身手敏捷,这短刀是特地去铁铺请铁匠师傅打造的,想着你经常进山,可以防身用,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傅凉枭指腹轻轻摩挲过刀口,很锋利,虽然比不上他王府里的那些宝刀,不过在这种地方,也算得上是罕见兵器了,他微笑着点点头,表示喜欢。

丁文志松了一口气,“能得你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给廉氏买的是一个银项圈,寓意吉祥如意的,廉氏统共也没几件首饰,对这银项圈自然是喜欢得不行,翻来覆去地看。

轮到杜晓瑜,她紧张而缓慢地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放着几本医学典籍。

她一惊,“二哥,这是……”

丁文志道:“这是我托人搜罗来的孤本,你之前说想跟着我学认字,我便想着四书五经那些东西你应该不喜欢,况且你学了也没什么用,见你对草药医术很感兴趣,索性帮你找了几本医经典籍,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一边学认字,一边读典籍里面的内容了。”

杜晓瑜感激地看着他,“二哥,谢谢你。”

杜晓瑜对于这个世界的医学境界还没有深入的了解过,这几本书可算是帮大忙了。

傅凉枭顺势瞥了一眼,那几本书的确是孤本,听说连太医院的院判都在找,没想到竟然被丁文志给搜罗到了,这家伙的运气也实在太好了点。

丁文志见她喜欢,心情便也舒畅起来。

给丁里正买的是一个石楠木烟斗,上面的纹路十分漂亮,丁里正爱不释手,看那样子似乎舍不得用,原封不动地放回盒子里,准备小心收藏起来。

而送给胡氏的则是一串由辟邪木所造的佛珠。

丁文志是读书人,自然不信神佛,但胡氏在这方面却是深信不疑的,所以他亲自去府城的寺庙里进香求了一串。

给团子和丁安生带的便是一些零食和玩具,不过团子不在,杜晓瑜帮他收了起来。

每个人的礼物都送到了点上,足以见得丁文志的用心。

杜晓瑜很是欣慰,自己竟然能有这么一个哥哥,温文尔雅,隽秀端方,实在是大幸。而且她总有一种预感,丁文志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丁里正把烟斗收好之后回到堂屋,问丁文志,“啥时候启程去京城,定好日子了吗?”

丁文志点头道:“定了十月初,我还能在家待几天。”

胡氏高兴坏了,“如今九月中旬,距离十月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文志啊,打从明儿起,你只管好好待在家里温书,娘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杜晓瑜忍不住笑出声,“娘,二哥本来就不是贪嘴的人,哪里吃得了那么多好吃的,你可别把他给撑坏了。”

胡氏嗔道:“胡说,你二哥去府城一趟都饿瘦了,可不得多吃些好的补回来么,我明天就早早起来杀鸡,好好弄几桌菜,请乡邻们来给你二哥接风。”

“行。”杜晓瑜道:“到时候啊,我们也早早过来帮忙,一定帮您把这接风宴弄得风风光光的。”

胡氏高兴地去给丁文志做饭了。

杜晓瑜看向丁文志,问道:“二哥,跟你一起的那些同窗,有没有考中的?”

提起这茬,丁文志脸上多出了几分遗憾,叹气道:“可惜我们一行六个人,只有我和王辉两个考中,其他的都落榜了。”

杜晓瑜又问,“那王辉有没有机会跟你一起去京城?”

“他去不了。”丁文志道:“每个州府只有一个名额能入国子监,汾州的名额已经被我占了,其他人便都去不了。”

整个汾州上下那么多县城村镇的学子,丁文志能脱颖而出,可见王院首看重他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身为妹妹,杜晓瑜此时此刻打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骄傲。

丁文章也是兴奋得不行,哪怕听不懂,也非要拉着丁文志跟他说说去了府城的事,尤其问他考场上是什么心态,放榜的时候看到自己摘了案首激不激动云云。

廉氏要看着丁安生,走不开,杜晓瑜便起身去帮胡氏做饭。

傅凉枭一直安静坐着,听丁文志慢条斯理地跟他们讲他去府城这一路上发生的事,本来挺枯燥无味的,但是被他那么耐心又详细地一描述,让人听起来就格外的舒心有趣。

傅凉枭看着眼前这位未来自己手底下的重臣,心中颇为满意。

晚饭过后,众人又齐聚一堂说了好久的话,直到夜深才散去。

第二天,杜晓瑜带着水苏和静娘早早就到了老宅帮忙。

廉氏把孩子扔给丁文章,也亲自来了。

有这么多人,就没再麻烦乡邻们,只是去借了桌子和长凳。

丁里正今儿高兴,不仅杀鸡,还宰了一头羊煮上,傅凉枭一个人进山猎了一头山猪拖回来。

这下好了,腊肉,鸡肉,羊肉和野猪肉都有,一共摆了七八桌,每桌上都放了一大盆山猪肉和羊肉。

毕竟是白头村目前唯一的一个秀才,相邻们来做客出手都挺大方,尤其是卖了地给杜晓瑜做长工的那些人家,家家都挣到钱了,送礼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寒碜地送些鸡蛋白面,而是直接花钱去镇上买的礼品,有送砚台的,有送笔墨的,也有送补品的。

总而言之,都是有些分量的礼物,当然他们也不全是为了显摆,丁文志到底是白头村的大才子,而且是知府大人保送去国子监的人才,将来没准真能出人头地,那么他们现在就巴结着总没坏处,巴结得好了,以后说不定能跟着沾沾光捞点好处。

丁文志原本是不肯收这些礼的,可是乡邻们坚持,丁里正只好出面替他照单全收了。

之后,乡邻们被安排到桌子上吃饭。

一看到那足分量的羊肉和山猪肉,众人心里的第一感想就是:今儿这钱没白花。

一顿接风宴,众人吃得心满意足。

丁文志也收到了来自乡邻们的各种祝福,尤其是跟丁文志在一桌的丁二庆,因为喝高了有些上脸,便一直不停地跟丁文志说话,夸他如何如何的有出息,去了国子监要更加努力云云。

丁文志并不觉得烦,安静地听着,时不时应两句。

丁里正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劝丁二庆少喝两口。

丁二庆对丁文志的态度,丁里正都明白。

小时候家里穷,只能供得起一个人念书,聪明伶俐的丁二庆把机会让给了性子温吞的哥哥丁大庆,只可惜丁大庆一再地落榜,什么都没考上,再加上后来爹娘在旱灾中活活饿死,更是泯灭了丁大庆的读书之心,只好把希望寄托到下一代人身上。

而丁文志,就是他们整个丁家的希望。

丁里正还知道,二弟虽然没念过书,可他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举家搬出大山,去过几年山外人的舒坦日子。

丁大庆心中有愧,所以一般的小事情上,他都不忍心跟丁二庆计较。

再则,丁二庆只是对于丁文志读书的事情执着了些,要说心眼有多坏,那倒未必,他心直口快,很多时候办起事来比性子温吞的大哥要爽利得多。

而上一辈的事,丁里正从来没跟丁文志说过,就是怕他心理压力过大,好在这个儿子十分的孝顺听话,读书用功,也争气,这么快就考上了秀才老爷。

长辈们吃酒席话特别多,速度又慢,杜晓瑜懒得等,吃完就挪往一旁去喂丁安生,让廉氏能好好吃个饭。

喂了饭,丁安生便困了,杜晓瑜将他抱到丁文章夫妻以前住的屋子里,给他盖上被子以后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村里有个姑娘神秘兮兮地把杜晓瑜叫出去,往她手里塞了个荷包,红着脸道:“晓瑜姐,麻烦你帮我把这个送给丁二哥好不好?”

杜晓瑜记起来了,这姑娘以前跟香桃很是要好,名叫李惠。

今日之前,杜晓瑜只是觉得这姑娘大概是因为跟香桃玩得来,所以每次都陪着香桃来丁家帮忙。

如今看来,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难怪有好几次杜晓瑜都见她站在天井里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却原来不是丢了什么,而是在看丁文志回来没有。

不过这荷包嘛,杜晓瑜再傻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将荷包送回李惠手里,说道:“不是我不帮你,而是这种代表心意的东西,让人转送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二哥过段日子就要上京读书了,你若是真对他有意,要么,自己去找他,当面把话说清楚,求个结果,要么就别说,默默藏在心里,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你这样让我帮忙,我也很为难的。”

李惠咬咬唇,接过了荷包,脸色更红了,小声说道:“还是谢谢晓瑜姐的提醒,那……那我再想想吧!”

杜晓瑜望着李惠走远的背影,无奈摇摇头。

私心里,她并不希望二哥跟李惠在一起。

不是说这姑娘不好,而是她觉得二哥值得更好的。

但如果二哥也对她有意,那人家就是两情相悦,杜晓瑜即便作为妹妹,也不便多说什么,自然要笑着祝福。

只不过,杜晓瑜觉得“门当户对”更重要。

倘若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就已经成了婚或者是有了意中人,等他一考上秀才就嫌弃糟糠之妻,或者为了攀附权贵靠着贵女上位而辜负了自己曾许诺过的姑娘,那么这样的陈世美,自然不值得她操心。

可如果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既没有成婚,也没有意中人,那么二哥就有权利挑选更好的姑娘,因为二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他将来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姑娘,等有一天二哥做了官,他这位嫡妻既不能给他撑场面,又不能帮他打理好后宅。

二哥总不能在外面劳累了一天回家以后还得亲自来操心后宅的那些琐事吧?

要真那样,只怕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到最后只剩互相怨怼。

不过杜晓瑜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并没有劝说过丁文志什么。

丁家散席过后,李惠壮着胆子把丁文志约到了河边。

丁文志到的时候,李惠已经等候好久了。

“李姑娘,你找我有什么要紧事吗?”不管何时何地,不管有没有外人看着,丁文志对于姑娘家总会保持着一定的礼貌距离,问句话也充满了温文尔雅的气息,不急不缓。

李惠小脸微红,紧张地将自己精心绣制的荷包拿出来,“丁二哥,这是我亲手做的荷包,送……送给你。”

丁文志低眸看了一眼,那荷包上绣着一株兰花,针脚很细密,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李姑娘的心意,我心领了。”

这就是委婉地拒绝了。

李惠一下子煞白了脸,眼眶有些湿润,“你不喜欢吗?”

丁文志道:“我从来不佩戴荷包,以前我娘给我做过几个,我都没用,到现在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柜子里呢,姑娘这么精致的荷包,应该送给懂得佩戴的人,要是送给了我,一准又被我扔在柜子里,几年都不会翻出来看一眼。”

李惠脸色更苍白了,甚至浮现了几分绝望之色。

“若是再没别的事,那我就先告辞了。”丁文志说完,直接转身走人。

以前他一直沉迷读书,又是在县城,基本很少回来,竟然不知道李惠会对自己有意。

刚才那番话,如果还有别的能替代,他一定不会说,毕竟太伤人,可是那小小的荷包关乎着一生的幸福,他不得不重视。

他对李惠无意,李惠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既然不可能,那还是不要给她任何希望的好,提早把话说绝了让她死心另寻良人才是为她好,否则话说得太过模棱两可,会让她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没准往后还是会将心思花在他身上,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伤了她自己。

丁文志回来的时候,杜晓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问:“二哥刚刚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

丁文志避重就轻:“小妹有什么事吗?”

杜晓瑜道,“昨天晚上我把那些医书带回去让静娘念给我听,发现里面的东西对我真的太有帮助了,想再次对二哥说声谢谢。”

丁文志宠溺一笑,“你能喜欢就好,回来的路上我还担心你会觉得我是欺负你认不得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