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周末,苏彬跟金飞、孙昱杰,以及金飞的另外一个朋友一起去过一回,当时就看见一些打工的留学生推着卖点心的小餐车,围着大厅一圈圈地转,点心样式繁多,味道很好,而且价格也挺实惠。那餐馆楼下还有个很大的超市,每天五点以后就有打折,物价比中国城的超市还低。
凯西道:“对,就是那家!”
听过这家餐馆的名字,又去过,知道是个正规的地方,苏彬放心了不少,问凯西道:“工作是什么时间?”
凯西:“周五晚上6点到12点,周六、周日中午11点到晚上11点,三天30个小时,共150pds,周日晚上结账。”
苏彬有点被惊到了,尽管平均下来时薪不高,但工作时间很集中,如果能坚持下来——苏彬掰着手指算了一下,差不多四个月就能凑够戒指的钱了!
凯西又道:“这才是一开始的,做满四周后会根据表现涨工资。”
苏彬:果、果然……黑工很诱人、很给力啊(⊙v⊙)!
“我周五晚上要遛狗,六点才结束,可能来不及。”苏彬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晚上六点开始是餐馆最忙的时候,你这个点不到,恐怕老板会有意见……”凯西想了想,问:“你周五下午的课到几点?遛狗的工作能不能提前?”
苏彬被凯西一提点就知道怎么做了:“我明天就去跟史密斯教授谈谈,看能不能提前,这样遛完狗刚好能衔接上。”
凯西笑问:“你这么说是决定要去了?”
苏彬:“嗯,试试看吧。”
凯西:“好,那我让那个在太福的朋友联系你,这周末开始上班,可以吗?”
苏彬:“好的!”
现在唯一担心的,是下班回家的问题,太福餐馆距离学校大概三公里,虽然坐公交车也就半个小时,但却是在苏彬住处的反方向。上一次去那儿吃饭是金飞开车带他们去的,但苏彬打工却要自己想办法来回——晚上十一点……还有公交车吗?
史密斯教授很好说话,毕竟像苏彬这样能坚持下来遛压力山的学生不多,苏彬一提,他就同意了。
过两日就是周五,苏彬接到凯西朋友汤尼的电话,匆忙上街买了对方交代“小工”要穿的衣服——白衬衫配黑西裤。
没错,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工作,衣服当然需要自己购买!
打工的前一日晚上,苏彬在浴室里试穿新衣,爱伦出现了。
他站在门口一阵打量,问:“你这是要去干什么?”
苏彬透过镜子笑看爱伦:“去打工。”
有了两个月的同居生活,苏彬和爱伦已经有了比较好的磨合,此刻的他虽然还对爱伦有些敬畏,但已经不会再一见面就紧张得像只偷坚果的松鼠了。
爱伦挑挑眉毛,抱着手臂倚在门口,看着苏彬一脸认真得地扣着脖子上的领结,内心又有被撩拨的迹象。
就像现在,他看着他,想的却是弄湿那件劣质的白衬衣,用自己柜子里一条深红色的领带绑住他的手……想让他发出,自己想听到的声音……
“又找新工作了?”爱伦的嗓音,已经有点不自觉地带了丝沙哑。
苏彬却毫无所觉,高兴地点了点头:“是啊。”
爱伦:“这次是去当服务生?”
“嗯!怎么样?这么穿帅不帅?”苏彬还转过身来让爱伦评价。
爱伦:“呵呵……”看着像个小奴隶。
苏彬本还想吐槽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还未开口,就听爱伦又道:“挺好看的,我喜欢黑白色的搭配。”
……如果在脖子上带一个红色的项圈,会更好看。
爱伦没有问苏彬去哪里工作,他怕自己再看下去就会失控……他一直在压抑,压抑着不对他出手,因为他要的是他的全部,从灵魂到身体,可这个人的心,却不在自己这里,而一年之后,他也会离去……
爱伦转身走开,苏彬站在原地,总算迟钝得反应过来,刚才对方看着自己的眼神貌似有点灼人,不过,他把那眼神理解成了爱伦对“黑白系”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