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南城有雨 明开夜合 1892 字 13天前

老式的建筑,得猛跺脚灯才会亮,有人刚回家,摔得铁门“哐当”一响,整栋楼都跟着晃一晃。

“嘉树吃了很多的苦。”在楼前的阴影里,叶瑶定下脚步。

宋菀对她突如其来的掏心掏肺有所预感,沉默中还是决定听她继续往下说。

于是她听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叶嘉树。

才华横溢不可一世,自己创作自己演唱,每一次在酒吧的地下演出都能满场,硬是从零开始,以黑马之姿在南城的地下摇滚乐团中闯出名声,直到现在还有忠实粉丝收藏着他们自费出的唱片。

叶瑶忽然问:“三年前河西区发生过一场大火灾,死了四个人,你有印象吗?”

宋菀想了想,点了点头。

叶瑶顿了顿,继续说道:“……火了以后,有唱片公司跟他们接洽,让他们从地下转入正式的商业发展。叶嘉树和陈斯扬产生分歧,大吵一架。当天晚上陈斯扬喝得酩酊大醉,楼上失火,死了四个人,也包括陈斯扬……叶嘉树觉得这是自己错,如果没吵架,陈斯扬就不会喝那么多酒,也就不会……”

叶瑶长叹一声,“……乐队解散了,陈斯扬的父亲大病一场,叶嘉树把所有责任都揽了下来。不靠音乐,他也就没别的本事了,接一些散活,赚的钱减除自己日用,剩下的全给了陈家。”

这是她所见证的叶嘉树的全部。他现在黯淡如一粒尘埃,渐渐让人忘了他原本其实一颗星星,原本那样明亮而耀眼。

而在方才他忍不住微笑的那个瞬间,她似是见到了久违的微光,曾经照亮她也灼伤她。

“……宋菀,我不知道你们身份相差悬殊,究竟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叶瑶抬头看她,目光近乎逼视,“……但你别辜负他。”

叶瑶一贯化着艳俗的浓妆,但这一刻宋菀从她脸上看见一种清水洗尘的恳切真诚。

可惜啊。

宋菀在心里叹了声气,她转头把目光望向远处沉沉的夜雾,那里望不见任何星辰,连灯光都是模糊的。

“……抱歉了,我做不到。我配不上他。”

☆、第十三章

叶嘉树伤口不算深,休息了一周多,便可以拆线了。

清晨,宋菀陪他到附近社区医院,将人送进检查室,自己去大厅里等候。社区医院早上很冷清,铁制的座椅上寥寥数人,一位父亲抱着孩子焦虑地抖腿,一位老人手帕按着嘴轻声咳嗽,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满不在乎地嚼口香糖。

窸窣细碎的声响,与白天也亮着的日光灯,无一不在制作一种陌生感。

宋菀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再度看了看——信息是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收到的,她一点不感到意外,甚至觉得它比预料之中来得迟了些。

唐蹇谦:差不多闹够了,晚上回芙蓉路吃饭。

手指摁在屏幕上,顿了又顿,最后往左一划将其删除。

没等多久,检查室门口传来护士叫号的声音:“下一位。”

宋菀看了一眼,冲着从门口出来的叶嘉树很淡地笑了笑。

叶嘉树走过来,“我以为出来就见不到你了。”

“什么?”

“没什么,走吧。”

“去哪儿?”

“你想不想出去散心?”

宋菀毫不犹豫,“不想。”

叶嘉树低头看她,“怕唐蹇谦?”

宋菀蹙了蹙眉,抬眼反盯住他,“你在撺掇什么?”

叶嘉树愣了一瞬,自嘲一笑,“你倒看得起我。”

似是觉得这话题继续聊下去便是自取其辱,叶嘉树收回目光,径直往外走。

白t恤里肩胛骨轮廓若隐若现,这样看去才发现他真的年轻,尚有一种偏于少年感的特质。在他迈出大门的一瞬间,光影恰如其分地切作明暗两半。年轻男人越发变成一个混沌而暧昧的概念。

宋菀站起身,捏在手中的手机落进包里,“咚”的一声。

她追上去,“去哪儿?”

脚步一顿,叶嘉树回过头来。他笑起来,眼底像风拂过青色的麦浪。

·

太阳沿着古镇民居的屋顶切下,在水泥地上投下参差不一的阴影,人在阴影里行走,衣袖当风,叶嘉树点了一支烟,淡青色烟雾四散开去。

西南的古镇,距离南城五六百公里,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净土。

他们刚在一家餐馆吃过饭,店里的服务员说着土话,普通话都不大听得懂,交流起来连比带划。

这八年来宋菀基本都待在南城,即便出门也都是唐蹇谦安排好的,欧洲与美洲的繁华之地,过去便是购物,几趟下来索然无味。于是心生惫懒,反正都是打发时间,不若就待在自己家里,省得舟车劳顿。

宋菀问叶嘉树要了一支烟,也抽起来。她已经入乡随俗换上了当地风格的棉麻长裙,藏青底碎花,底色极深,衬得人皮肤白得发亮,让人想到初春阳光下的雪,要融化了一样。

“想下乡去玩吗?”

“这还不算下乡?”

叶嘉树笑说:“我有两个朋友,在镇辖的民族乡,他们这两天过节,有歌舞晚会。”

“你在这儿都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