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每隔半个月,程度就会将这栋别墅里的食物换成新鲜的,以备不时之需。”
李鱼背包的动作一顿,“他早知道会有今天?”
“镇上的人一直在打金矿的注意,只是因为没法进山,暂时妥协。”黎叔冷笑一下,“如果有机会找到金矿的具体位置,你觉得他们会像之前那样平和?”
答案显而易见,不会。
欲望只是被暂时压制,没有消失,更何况镇民心里的欲望,在时间的摧残下早已变质,成了执念。
程度侧卧的金丝灯泡就是最好的证明。
哪怕死了,对金矿的渴望依旧不散。
李鱼,“黎叔,您也知道金矿?”
黎叔嘴角一抽,本来还想卖个关子,“听你的意思,在这一之前已经知道了?那小子告诉你的?”
李鱼说,“猜到的,后来程先生亲口证实了我的猜想。”
黎叔眼神复杂,老半天才笑着摇了摇头,镇民因为私心,不可能将金矿的存在告诉给外人。
程度那小子就更不用说了,金矿是他的筋骨,告诉别人,等于是自曝软肋。
“他很在乎你。”黎叔笑起来,褶子更深了,“我知道金矿的存在,是因为我一直住在山里,在程度化为人类之前,我已经在山里住了二十年。”
李鱼认真听着。
黎叔说,“最初的时候,小镇十分破旧,都是土房子,镇民们吃腻了海产,开始在山里设陷阱大肆捕杀野生动物,久而久之,山里的动物越来越少,有些甚至绝种。
“我父亲很小就被抛弃,整天穿梭山林,他是在大山的庇护下长大的。因为无法忍受镇民的行为,他时常偷偷的跟在猎人身后,等人一走,就把陷阱毁掉……镇民对他怀恨在心,一见到父亲就拳打脚踢。没办法,父亲只能躲进山里,再没有去过镇上。后来有一次,他救了上山采药的母亲,两人相爱后很快就有了我。
“山下的人因为陷阱屡屡遭到破坏,无法捕猎,又开始砍伐树木……就在那时候,程先生醒了。提着电锯进山的人不是迷路,就是被树藤绊倒滚回山脚,第二天,镇上开始有人说后山邪性。
“那时候的我才五六岁,时常听父亲说,山是有灵的,它是活的,后来父亲年纪大,守山人换成了我,从那以后,我居住的小木屋附近,时常出现被藤蔓缠住,无法逃脱的野兔,还有成块的狗头金。
“……我知道,那是大山的馈赠。那时候的程先生更像个小婴儿,沉睡的时间远大于清醒,当他沉睡的时候,山林会异常安静,仿佛万生万物怕打扰到他。”
黎叔停下来,视线定格在远处的树林子里,大概是想起不好的回忆,他的表情有些难过。